一.噪聲的定義
噪聲系數是度量被測件(DUT)在射頻信號通過時主要由于器件中的電子不規則熱運動附加到信號上的雜亂信號,為了衡量這種惡化程度,引入噪聲因子F(Noise Factor)和噪聲系數NF(Noise Figure)的概念,也就是說噪聲系數量化了DUT降低信號的信噪比的程度;
在射頻收發鏈路中,通常接收機鏈路尤其關注噪聲系數,因為這決定了接收機的靈敏度,噪聲系數越低,接收靈敏度越高;從應用的角度講,接收機噪聲系數對雷達和軍民用通信系統至關重要,高的NF是限制雷達最遠探測距離的最主要因素;
二.噪聲測試標準
噪聲檢測主要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3096-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檢測范圍:機場噪聲、廠界噪聲、區域噪聲、交通噪聲、敏感點噪聲
1、戶外標準
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
0類標準適用于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
1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
2類標準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3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
4類標準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
2、室內標準:
室內噪聲標準可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兩種。住宅室內噪聲標準是根據生活安靜的要求和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參考住宅窗戶條件制定的,一般不應低于所在區域的環境噪聲標準20分貝。
中國住宅室內的標準規定為低于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標準10分貝,因為中國城市有較多的小工廠緊靠住宅。非住宅的室內噪聲標準,是根據房間用途規定的。
三.檢測方法:
環境噪聲檢測測量儀器精度為 2 型及2 型以上的積分平均聲級計或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 和GB/T 17181 的規定,并定期校驗。測量前后使用聲校準器校準測量儀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則測量無效。聲校準器應滿足GB/T 15173 對1 級或2 級聲校準器的要求。測量時傳聲器應加防風罩 。
根據監測對象和目的,可選擇以下三種測點條件(指傳聲器所置位置)進行環境噪聲的測量:
1、一般戶外
距離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測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必要時可置于高層建筑上,以擴大監測受聲范圍。使用監測車輛測量,傳聲器應固定在車頂部1.2m 高度處。
2、噪聲敏感建筑物戶外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外,距墻壁或窗戶1 m 處,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3、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
距離墻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 1 m,距窗約1.5 m 處,距地面1.2 m~1.5 m 高。